增值税简介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54年在法国首先推行。据荷兰财政文献局统计,截至2024年,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或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 Tax)。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开始进行试点。1993年12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此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作为暂行条例配套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除增值税法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我国增值税有三档税率,分别是13%、9%、6%三档。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