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政司

税政司工作职能

  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涉外税收谈判相关工作,拟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付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职责如下: 

  (一拟订国家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税制改革规划税费改革方案。 

  (二提出税收立法规划和修订建议,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拟订并解释税收政策。 

  (三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出口退税、补等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四分析、预测税收收入形势,提出通过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规范税费关系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拟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的范本;负责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国际间的税收协定及协议。 

  (六研究中央与地方的权划分,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组织拟订并落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 

  (七参与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国税收资料的调查、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负责研究和建立税式支出管理制度。 

  (八研究税收理论和各国税制,开展国际税收交流和合作,承担税收领域多边、双边交流的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税收观察员的工作。 

  (九)制定政府相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参与制定相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十审批全国性和中央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管理政策和制度等。 

  (十一审批管理政府性基金制定各项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十二制定罚没收入、相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免税行业特许经营业务收入、捐赠收入等政策和制度。 

  (十三制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和中外合作项目国家留成油、所得返还的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拟订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立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健全配套机制,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管理信息归集范围、信息应用权限、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风险防范,承担对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督促、协调和检查工作。 

  (十五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